机房定级要求(c级机房建设标准)

机房2级和3级等保要求

等级保护二级和三级的定义:

第二级,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,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;

第三级,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,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;

办理等级保护的流程是:

一步:定级;(定级是等级保护的首要环节)

二步:备案;(备案是等级保护的核心)

三步:建设整改;(建设整改是等级保护工作落实的关键)

四步:等级测评;(等级测评是评价安全保护状况的方法)

五步:监督检查。(监督检查是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的保障)

证书案例

国家有关信息化机房定级选址规定

机房工程是建筑智能化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在信息中心机房建设之初,我们必须遵循相关规范进行机房定级和选址。根据GB 50174-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的要求,我们应遵循以下规定:

一、机房分级

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根据其重要程度分为A、B、C三级。机房级别的确定应基于机房的使用性质,以及数据丢失或网络中断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程度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A级:

1.机房中断将导致重大经济损失;

2.机房中断将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。

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B级:

1.机房中断将导致较大经济损失;

2.机房中断将导致公共场所秩序混乱。

不符合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则为C级。灾备数据中心机房的等级应与主用机房相同,或在同城或异地建立。基础设施的设计应与机房等级相匹配,或根据不同等级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,其中最低等级部分决定了数据中心的整体等级。

二、机房选址

机房选址应遵循以下规定:

1.电力供应应充足、可靠,通信应快速、畅通,交通应便捷;

2.若数据中心采用水蒸气冷却,水源应充足;

3.自然环境应清洁,环境温度应有利于节能;

4.应远离产生粉尘、油烟、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储存腐蚀性、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场所;

5.应远离水灾、地震等自然灾害隐患区域;

6.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;

7.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。

此外,A级数据中心不宜建在公共停车库正上方,大中型数据中心不宜建在住宅小区和商业区内。对于设置在建筑物内局部区域的数据中心,主机房位置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安全、设备运输、管线敷设等因素,并符合规范附录中的技术要求。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、管线安装及通风需求确定,新建数据中心时,主机房净高不宜小于3.0米。

在机房位置选址时,还需考虑以下实际环境因素:

1.电力供应:机房通常需要较大电力负荷,若供电端不能满足要求,则机房选址存在问题。一般机房供电需要双路电源,每路最大供电负荷均需满足要求。

2.空调外机摆放位置:空调外机位置选择楼顶时,需考虑楼顶防水及承重问题;放置于地面时,要考虑外机占用的空间大小及整体环境美观度。空调外机可根据位置情况采用卧式或立式摆放。

等保三级有什么建设要求

等保三级建设要求如下:

根据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 22239-2008

7、第三级基本要求

7.1.1.1物理位置的选择(G3)

本项要求包括:

a)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、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;

b)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,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。

7.1.1.2物理访问控制(G3)

本项要求包括:

a)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,控制、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;

b)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,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;

c)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,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,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;

d)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,控制、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。

注意:更多建设要求参考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 22239-2008。

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: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、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、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、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,能够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,在系统遭到损害后,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。

扩展资料:

根据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》精神,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:

自主保护原则:信息系统运营、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,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,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。

重点保护原则: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、业务特点,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,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,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。

同步建设原则:信息系统在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,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,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。

动态调整原则: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,调整安全保护措施。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、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。

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,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,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,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,重新实施安全保护。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—信息安全等级保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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